,这本书也不例外。 《为了飞升》是我写的最嗨的一本书,写起来也特别的有趣。 作为一个资深游戏爱好者,游戏可以说是我生命的一部分了。 从最初的红白机,掌机,ps,到switch,手机,游戏伴随我大部分时间,也是我最好的朋友之一。 能写自己喜欢的游戏,这个过程相当的有趣。 不过同时也发现自己的储备量还是不够,后期很多游戏自己的想法还是没能表现出来,不得不说是一个遗憾。 而且写到中期,我发现我给方城的神性太强,以至于他的内容很不好写,最后不得不让剧情更群像化,这也是一个遗憾。 但无论如何,终于将所有想写的内容完成,主线圆满落地,自己记得的内容全部结束了。 休息两天,之后就开新书吧。...
万界融合,灵力消散,历经百万年的修真世界轰然崩塌,蛮荒大举入侵,五行天成为修真者最后的防线。千年之后,来自旧土的卑微少年,以苦力之身,深入蛮荒三年,破格获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末世时期战死的老军团长,重生为末世结束五百年后的新世纪小鲜肉(?)每当我脑子里响起BGM的时候,就觉得自己无所畏惧。方召。...
一个从边陲小城走出的少年,从修炼古老石碑内的神秘一式开始,一路高歌狂飙,打造一片属于自己的天下...
由终点回到原点,洪涛又回到了他第一次重生前的时代,不过失去了三次重生穿越的所有记忆。假如没有重生过,没有记忆的金手指,他会是一个什么样子呢?在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高潮期,他是屹立在潮头的弄潮儿?还是被浪潮拍碎的浪花?他的记忆还能不能回来?江竹意还会不会伴着他这一生?金月在这一世里和他又有什么交集?小舅舅还会是那个妻管...
穿越三年,长在乡间,有母无父,不见大千。就在张寿安心种田教书的时候,有一天,一队车马造访,给他带来了一个未婚妻。当清俊闲雅的温厚乡下小郎君遭遇美艳任性的颜控千金大小姐,鸡飞狗跳的故事开始了。...